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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关于春节期间 禁止非法运输、储存、销 售烟花爆竹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 共和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7-01-24 17:59:17
编辑: 共和新闻网

  为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共和县2017年春节期间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严禁一证多点、超经营范围、超量存储、室外摆摊及流动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三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许可制度,严禁违法违规运输、储存、销售。批发企业配送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是封闭的厢式货车,并标明安全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违规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四是实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网点销售配送制度,烟花爆竹零售商必须从省土产公司采购正规烟花爆竹,并建立健全实名流向登记制度和销售台账,切实做到烟花爆竹来源、去向明确,经营的品种和数量要有完整登记,不得从其他非法渠道进货。五是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安监、县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消防大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是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县安监局:8516056、13897146755;县公安局:110。(共和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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