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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知识宣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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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1-06 18:02:54
编辑: 共和新闻网

  5.共和县河长制现状如何?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据《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及《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江河湖泊水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担任,县级重点河湖(恰卜恰河、沙珠玉河、布河河、黑马河、青海湖、龙羊峡库区、大水水库、沟后水库)设立责任河长,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县乡政府设立一、二级河长,由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湖所经村设立三级河长;社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城区按现有城市管理体制落实专管人员。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水利局长、县林业环保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组成人员。

  6.共和县河长制工作职责是什么?

  (1)河长职责。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全县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组织、总督导、总调度职责,负责指导、协调联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一级河长负责县级重点河湖的管理职责、二级河长是所辖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湖巡查保洁、河湖生态修复和河湖管理保护,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相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三级河长、村社巡查员职责由所在乡镇政府予以明确。

  (2)县级全面推行河长制联系会议制度职责。加强对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领导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统筹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成员单位职责衔接和工作联动。及时评估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广泛宣传推广。承办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拟定实施方案、河湖分级名录和相关工作制度。组织承办河长制联席会议各项工作,督促落实联系会议议定事项。及时通报河长制工作信息,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做好推行河长制工作调度会商,督导责任单位和各级河长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检查考核。

  7.共和县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2)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制定河道岸线规划,明确河道岸线和河道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规定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在河岸规定一定区域作为河流生态空间管制界限。

  (3)加强水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严格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4)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5)加强河湖水生态修复和保护。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6)加强河湖水生态执法监管。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建设,做好水资源管理、水环境监控、河道管理等法规的修订和立法调研。

  8.我县“河长制”实施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1)2016年11-12月,设立县级河长制办工室,衔接省、州完善共和县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全覆盖,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道管理体系,制定出本河道“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2)2017年1-6月衔接省、州完善共和县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3)2017年7-9月,河长制全面落实,主要河道实现“清理全面完成、清乱基本完成、清养初步完成”的目标。

  (4)2017年10-12月,河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主要河道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的“五无”标准,河道环境显著成效。

  (5)2017年年底,全县地表水县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功能区水质实现“消灭三类水、确保Ⅱ类水、力争Ⅰ类水”的目标。

  (6)各级河长协调建立相应的河道疏浚、水环境质量、排污口整治及问题长效保洁管理绿化等“一问一档”台账。

  (7)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加强日常河面保洁,问题清障清淤和采挖砂石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各乡镇城区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的监管。

  (8)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和遵循水平,倡导良好卫生习惯,及时曝光区域内违法、违章的不良习俗。

  (9)对区域河道内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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