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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顺利通过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年审
来源: 共和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8-06-26 18:58:11
编辑: 共和新闻网

  2017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共和县正式开展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于2017年9月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经过近一年的持续努力,我县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并于2018年5月底顺利通过西宁海关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年审。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工作平稳开展、持续向好,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商务、农牧、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共和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按照职能职责明确责任分工,不断完善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责任制,把建设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作为食品安全问题的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出口食品各个环节的监管,制定出口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出口食品安全重大事件,保障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由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我县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同心同力做好示范区创建工作。县农牧局负责出口牛羊肉、高原冷水鱼养殖和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的管理和整顿、疫情疫病防控和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出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农资市场及流通环节监管、加大出口企业诚信监督;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出口食品农产品综合协调及相关服务。

  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建立了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牧区、进企业、进经营场所、进家庭活动。积极组织县农牧、市场监管、食药等部门利用广播电视台、海南报、政府网站和网络媒体普及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并对出口食品农产品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017年以来,举办了兽药(鱼药)饲料安全使用知识培训班、加强测报员业务培训班、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技术培训班等三期培训工作,培训人员达150人次。举办各类宣传10余期,参加人次达4000余人,宣传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药品使用、饲料使用等方面,发放兽药安全使用宣传手册等资料2000余份;养殖投入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三是扎实开展疫病防疫。2017年以来,我县共注射各类动物疫苗1241.13万头只次。其中,牛口蹄疫三价苗47.53万头次,注射率达100%;牛羊口蹄疫二价苗416.28万只次,注射率达100%;环湖四乡镇包虫病苗34.53万只次,注射率达100%;牛出败苗23.43万头次,完成96%;炭疽苗22.84头次,注射率达96%;羊四联苗204.37万只次,注射率达96%;羊痘苗205.42万只次,注射率达96%;小反刍兽疫苗105.21万只次,注射率达100%;牛布病15.73万头次,注射率达67.14%;羊布病104万只次,注射率达49.8%。疫病防疫工作已全部完成,耳标佩戴信息22522条。牛羊内外寄生虫防治驱虫达230.31万头只。其中,牛23.73万头,羊206.58万只。经县动物疫控中心实验室免疫抗体效果监测,牛口蹄疫抗体合格率为97.7%,羊口蹄疫抗体合格率为94.1%。

  四是严厉打击违禁药物。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领导小组组织县农牧、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等部门根据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至市场流通过程中严查在出口食品农产品中残留的农药、兽药、添加剂等,确保农业投入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和我国及输入国家或地区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在示范区内使用。同时,建立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实行监督抽检,收集、汇总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方面进行通报。其他各监管部门根据监督抽检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对农药、兽药残留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提出整改措施。

  五是强化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实施企业质量安全约谈、主动报告和承诺制度,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约谈4家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企业产品风险排查。结合打击违法农药、兽药、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活动,指导辖区内4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农药、兽药、添加剂自查自纠。

  六是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利用了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整理,逐步建立了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全过程可追溯体系。以出口企业为主体,对牛羊夹带耳标,对流通产品附加二维码。在产地环境、养殖、农业化学投入品采购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收获、储藏、运输、加工、批量、包装、出口各环节建立了可追溯体系。以经营企业为主体,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采购、储运、销售等环节建立了可追溯体系。

  七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法律教育,树牢企业诚信意识、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制定失信行为举报、诚信信息甄别、被惩戒者申诉及复核、守信企业鼓励和失信惩戒等制度,逐步把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建立示范区出口企业诚信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定期评价、发布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信息。2017年,我县出口企业信用信息良好,没有任何出口食品农产品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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