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是一座多民族聚居的城市,一个各民族同胞共同的家园。自2013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来,经过全县近十四万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和奋斗,2016年共和县荣获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县”称号,2017年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称号。
当前,全县上下正积极响应州委州政府号召,凝心聚智,奋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工作。共和县积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根本目的在于推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使共和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更善、城更美、各民族更团结、宗教更和顺、社会更和谐,不但可以增加县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共和是我家,创建靠大家,作为共和县的一员,既是城乡文明的最大受益者,更是模范县的主要创造者,我们各族群众有责任更有义务为创建模范县多做贡献。在此,我们向全县各族同胞发起如下倡议:
一、高举民族团结旗帜
广大干部群众要弘扬青藏高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定鲜明的政治品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
二、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人人都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人人都懂的民族政策,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像珍视自己的眼睛一样珍视民族团结,自觉做民族团结事业的宣传者、践行者和促进者。
三、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全县各民族同胞要树立“主人翁”精神,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助力添彩,形成民族团结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正能量。主动参与民族团结各项联谊活动,深化各族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深厚友谊。
四、争当民族团结创建的模范
全县各民族同胞要坚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坚持维护民族团结,争做民族团结模范,以自身的正能量感染、影响、带动身边的人,积极向全社会传递正能量,传播爱和温暖,传播友谊和希望。
五、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秉承民族工作重在平时,抓在平常,重在交心、以心换心的理念,把创建工作覆盖到广大乡镇、农村、家庭、社区、学校、机关、军营、寺院、企业、市场、景区、网络等全县个角落,形成全民齐动手、人人促创建的氛围。
全县各族同胞们让我们手拉手、肩并肩、心连心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悉心呵护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大好局面,同舟共济、凝心聚智、奋力拼搏,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助力添彩。
共和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