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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要工钱多年 法院巧用调解化纠纷
来源: 共和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9-09-03 09:57:27
编辑: 共和新闻网

  近日,农民工徐某某来到共和法院人民调解中心,激动地握住调解员的手说“多亏了你们,要不然我们这钱是要不上了。说实话,我们当初起诉的时候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指望能真要上钱。”

  原来,2016年被告(嘉峪关市某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军分区签订了民兵轮训备勤社会化保障协议,被告又与四原告徐某某、王某某、惠某某以及海南州某家政服务公司分别签订了劳务合同,四原告分别负责烧锅炉、温室菜棚种植、门卫值班、保洁、家政服务等工作。四原告按照劳务合同内容、时间完成了份内工作,但被告当时只出具了欠条,却并未支付四原告相应的报酬,共计57100元。后虽经四原告多次追讨,被告都是以“公司没钱,等一等,等有钱了一次性付清”为由,一直未支付,这一等,就是几年,到最后,连被告的电话也打不通了。无奈,四原告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一纸诉状将被告起诉至共和法院。

  共和法院受理了这起劳务纠纷案后,高度重视,为让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们尽快拿到工资,委托本院人民调解中心先行调解。调解员们主动了解情况,并通过各种手段,竭尽全力的查找被告下落,终于找到了被告的联系方式,遂联系了被告,但被告称“自己也很想解决这个事情,只因公司现在没有钱,实在是没有能力支付”。调解员不放弃任何调解的可能,不断给被告做思想工作,讲法、讲情,并耐心的开导双方,分析问题的利与弊。向被告介绍了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家庭生活困难,现在连孩子的生活费、学费都成问题的现状和恶意拖欠面临的法律制裁,又向原告介绍被告公司运营的艰难等。最终,被告认识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性,原告们也放弃了追讨利息和违约金,双方对调解员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都表示钦佩,当即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于2018年8月25日前支付原告徐某某等人劳务报酬57100元。

  至此,圆满的解决了一起多年讨要工钱未果的劳务纠纷案,所以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共和县人民法院罗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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