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4日,由共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刑事速裁五件合并审理案件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张某甲、华某某、张某乙、项某某、豆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五案公开合并审理,共和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科长李建军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共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王秀红担任审判长。
该五起危险驾驶案共和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庭审前,公诉人向被告人张某甲、华某某、张某乙、项某某、豆某某讲明了速裁程序的法律依据及后果,听取了值班律师的量刑建议,张某甲、华某某、张某乙、项某某、豆某某在值班律师在场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人在庭审前做了大量的工作,节约了开庭审理的时间、简化了开庭审理的程序,该五起危险驾驶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速裁程序的效率优势。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集中办理,好防控。针对疫情期间收到的案件,通知来的犯罪嫌疑人进入院前由门卫测量体温做好登记,办案人员和犯罪嫌疑人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二是统一起诉,好量刑。坚持“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原则,积极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统一时间段集中办理起诉,与同期同类案件在处理上更加公平、公正,在量刑建议的提出上更加精准、均衡;三是互力协作,好效率。通过侦查机关集中移送审查、检察院集中起诉、法院集中开庭三结合,检察院做好释法说理等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法院采纳建议七日内集中开庭,所办理的案件从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到一审宣判,案件平均时间为六日;四是全部服判,好效果。这次集中开庭审理的五起案件,法院也在六个工作日内适用速裁程序进行了开庭审理,整个庭审过程仅用不到一个上午,并全部采纳了共和县检察院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被告人全部服判,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落实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程序从简、实体从宽的要求,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也为今后我院加大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力度、规范有序推进适用速裁程序打下良好基础。(共和县人民检察院 杜文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