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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 无视法律 终自食恶果
来源: 共和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1-09-08 11:29:47
编辑: 共和新闻网

  缓刑,只是给犯罪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并不是逃脱监禁刑罚的方式。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而言,应当在缓刑考验期间认真悔罪,早日恢复自由之身。而罪犯旦某在缓刑期间,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不服从监管,最终锒铛入狱,自食恶果。

  共和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对犯罪人旦某作出因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的判决。旦某在缓刑期间,屡次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不服从监管。2021年8月,共和县司法局向共和法院出具撤销缓刑建议书,建议撤销罪犯旦某的缓刑刑罚,收监执行。近日,共和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决定将罪犯旦某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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