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县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的事屡见不鲜。在群众的帮助下,共和县公安局多次救助马鹿、雪豹、狼、黑颈鹤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警民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
12月12日,共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指挥中心转警称:三塔拉中国三峡公司附近有一匹受伤的狼,请速出警。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联合林草部门赶往现场,经了解,该狼右侧后腿处被捕兽夹夹住致使其无法站立,伤势较重。大队民警在众人合力之下将该受伤的狼诱装至捕兽笼内,后将其带回,并于次日由林草部门送往青海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进行救治。
次日,共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再次接到群众报警称:石乃亥一牧民群众发现了一只小鹿,请出警。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初步判断:该小鹿系马鹿幼崽。虽然经过牧民群众的精心照料,该马鹿幼崽精神状况良好,但因马鹿系群居物种,该马鹿幼崽为走失幼崽,尚无独立生存能力,而民警无法找到其活动群体,故将其送往青海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进行护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