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年伊始,为认真履行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不断提升和巩固“蓝盾系列行动”成果,共和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就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行医”及其他医疗乱象举报受理、摸排检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月5日,石乃亥镇派出所民警在疫情防控外来人员排查中发现,索某某在当地宾馆内对本地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疑似“非法行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接到案件通报后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相关情况后,对该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该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其车内包中可见藏药10余种及用藏文文字记录的16份类似于处方的记录本,未发现医疗器械,同时涉案人员提供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行医累计收入120元。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现场摄像取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下达监督意见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人民币5000元,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吊销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
1月6日,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医疗机构巡查时发现,位于共和县江西沟镇某民营藏医院开展超范围诊疗活动。经询问周边群众、现场调查取证后发现该藏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为藏医学,同时院内当日值班护师角某某不能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西医诊疗活动,执法人员当即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等法律、条文之规定,对该医院下达监督意见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人民币7000元,责令立即停止超范围诊疗活动。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医疗市场巡查范围,做好“非法行医”宣传培训、健全举报、投诉等措施,严厉打击辖区内相关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和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