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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来源: 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发布时间: 2022-05-24 16:05:53
编辑: 共和新闻网

  通告

  2022年第24号

  近期,国内、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减少人员流动,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中高风险及疫情发生地区来县返县人员,须在抵县前24小时内在“健康青海”微信小程序、“海南州疫情防控报备系统”中报备,并同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经报备许可后方可来(返)县,未报备人员一律不得来(返)县。

  二、所有中高风险及疫情发生地区来县返县人员,主动配合落实隔离管理、核酸检测等疫情管控措施,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各核酸检测1次,第2、3、5天各抗原检测1次)。“红码”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检测)”管控措施;“黄码”人员执行“7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检测)”管控措施;行程码带“*”号人员执行“5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3、5天检测)”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管理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三、省外低风险来县返县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实施“3天2检”(3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四、省内封控区、管控区人员暂缓返县,确需来县返县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各核酸检测1次,第2、3、5天各抗原检测1次)。省内防范区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实行“5天3检”管控措施(5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3次核酸检测);省内其他地区来县返县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查验“双码”,抵县后第一时间进行“落地检”,正常后方可有序流动。

  五、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要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除省、州、县确定的重大会议活动外,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举办方主体责任。

  上述规定将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和省、州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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