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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温馨提示
来源: 海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7-13 11:52:16
编辑: 共和新闻网

  (2022年第21期)

  近日,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点多面广,省外多地相继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人物同防”工作,保障全州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加强主动报备。请7月1日以来有甘肃省兰州市,陕西省西安市,安徽省宿州市,江苏省无锡市、徐州市,福建省漳州市、宁德市,山东省青岛市、临沂市,辽宁省丹东市、大连市,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涿尔市,北京市延庆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上海市,天津市津南区、东丽区、河西区,广东省深圳市等地旅居史的来州(县)返州(县)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备,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来州(县)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二、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县各部门要始终将严防疫情输入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建设,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和动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之弦,切实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持州、县、乡三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始终处于运行状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

  三、做好定期核酸检测。根据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要求,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作业期间每天1次全员核酸检测;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每周2次全员核酸检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可疑患者、疫情处置时对中高风险区人员等可增加抗原检测。

  四、加强社区(村)防控管理。要进一步压实社区(村)疫情防控责任,切实加强中高风险及涉疫地区来州(县)返州(县)人员报备管理,规范落实管控措施,主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农村牧区、居民小区严格落实“三级包保”“五包一”制度,建立来州(县)返州(县)人员明细台帐。

  五、减少人员流动。请广大干部群众坚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自身防护,到达后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准确记录个人行动轨迹。返州(县)后,应主动配合执行我州相关防控措施。

  六、做好个人防护。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少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习惯。请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丧失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主动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

  七、加强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疫苗仍然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接种疫苗既能保护自身健康,也能保护家人和周围人的健康,接种疫苗不仅可以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而且可以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请广大群众特别是60岁及以上人群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筑牢我州疫情防控免疫屏障。

  海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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