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10月31日在恰卜恰主城区和龙羊峡镇、塘格木镇、石乃亥镇、切吉乡、沙珠玉乡、廿地乡、铁盖乡集镇范围内统一开展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重点场所包括:车站、药店、公共交通工具、中介机构、冷链行业、彩票站、物流行业,农贸(集贸)市场,酒店宾馆、理发洗浴场所、美容院、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棋牌室、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会议中心、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银行、各级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养老院、监管场所、已开学的中小学校、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工地等。重点人员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医务人员,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及僧侣、市场监管系统一线人员,警察、环卫工人、物业保安、保洁员,银行工作人员、酒店宾馆工作人员、快递外卖人员、水电煤气等工作人员,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零散装修与建设施工人员。 1.除本次检测范围内相关人员外其余人员禁止前往检测点进行检测。2.恰卜恰主城区内采样点附通告之后,各乡镇采样点自行设置,各宗教寺院交通便利的在各乡镇设置的采样点进行采样,交通不便的进行上门采样,各类学校已开学的进行上门采样。3.请全县相关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责任,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段内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其中: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餐厅(馆)、药店、中介机构、农贸(批发)市场、外卖服务人员、非直接接触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含加工、销售、服务等)、农贸(水产品、果蔬、花卉等)、商场、超市、药店以及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进行监管。文旅部门负责对民宿、农家院、牧家乐、图书馆、文化馆、健身运动场所的工作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进行监管。交通部门负责对货运车、客运站、公交车、出租车、物资运输车辆及工作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进行监管。公安部门负责对各交通卡点的公安干警、一线民警、监所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进行监管。住建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进行监管。教育部门负责对已开学中小学中职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进行监管。民政部门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进行监管。发改部门负责对快递行业从业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进行监管。卫健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人员(包括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等)、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息者及陪护人员、宾馆酒店、理发店从业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进行监管。隔离酒店联点负责人对隔离点工作人员及隔离人员核酸检测组织和监管。4.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但须向主管单位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单位做好登记。5.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和身份证,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及时返回。6.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7.本次核酸检测是预防性检测,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具体举措,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不恐慌、不抢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驻留观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8.重点行业及高风险暴露行业从业人员如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对健康码赋予红码,将会影响本人及家人的生产生活;同时将被作为失信信息录入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今后可能影响个人信贷、消费、从业、任职等;凡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衷心感谢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附:共和县恰卜恰主城区重点行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点 共和县恰卜恰主城区重点行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分布(采样单位:县中医院,收样单位:县中医院,采样点设置单位:县应急管理局)(采样单位:县中医院,收样单位:县中医院,采样点设置单位:县检察院)(采样单位:县妇计中心,收样单位:县疾控中心,采样点设置单位:县武装部)(采样单位:恰卜恰卫生院,收样单位:县疾控中心,采样点设置单位: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