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四早”要求,有效发挥核酸检测预警作用,做到更加精准有效的防控,按照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南冠指办〔2022〕279号)文件和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近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分析研判,决定对我县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1天1检人员包括: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实验室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物流(快件运输、装卸分拣、揽收派送)、环卫、汽车维修场所等工作人员。(二)7天2检人员包括: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工作人员;警察、高暴露风险的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以及保安、零售药店、快递派件、外卖、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餐饮单位、洗浴、美容美发、体育健身场所等工作人员;流动摊贩;酒店、装修装卸、交通运输服务工作人员;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业、文化旅游娱乐业、金融业、通信行业、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邮政快递服务其他工作人员;除师生外的其他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各级学校全体师生和培训机构、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福利机构、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闭环管理场所。恰卜恰镇主城区和全县各乡镇每周开展2次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采样时间分别是每周一8:00-12:00和每周五8:00-12:00。恰卜恰镇主城区:主城区内重点人员自行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主城区内采样点位设置依据共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第196号通告设置。其余各乡镇:依照本乡镇实际情况自行设置采样点位并组织好相关人员进行采样。光伏园区、工业园区、风电园区内人员前往就近乡镇采样点进行采样。请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切实按照要求组织相关重点人群进行核酸采样工作。